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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收账公司企业转让后债款如何处理?

佛山收账公司企业转让后债款如何处理?

 第一,企业转让时,如果有债款,转让必须经债款人赞同。

 第二,如果未经债款人书面赞同的企业转让,债款人能够要求原企业股东承当债款,也能够要求原企业股东和新转让的企业共同承当连带的还款职责。

佛山收账公司 法条根据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款人将债款的悉数或者部分搬运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款人赞同。

 债款人或者第三人能够催告债款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赞同,债款人未作表明的,视为不赞同。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款人搬运债款的,新债款人能够主张原债款人对债款人的抗辩;原债款人对债款人享有债款的,新债款人不得向债款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款人搬运债款的,新债款人应当承当与主债款有关的从债款,可是该从债款专归于原债款人自身的在外。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赞同,能够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力和责任同时转让给第三人。

 五百五十六条 合同的权力和责任同时转让的,适用债款转让、债款搬运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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