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收账公司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工业:中山收账公司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工业: (一)一方的婚前工业; (二)一方因身体遭到损害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工业;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工业。 第十九条 夫妻能够约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业以及婚前工业归各自全部、一同全部或部分各自全部、部分一同全部。约好应当选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好或约好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则。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业以及婚前工业的约好,对两头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业约好归各自全部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款,第三人知道该约好的,以夫或妻一方全部的工业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三)》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缔结告贷协议,以夫妻一同工业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两头约好处置夫妻一同工业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告贷协议的约好处理。 本文由中山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