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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收账公司​为何离婚协议或许法院文书拦不住债权人?

中山收账公司为何离婚协议或许法院文书拦不住债权人?

1. 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仅在夫妻两边之间发生束缚力,如同内部约好,不具有对立第三人的效能,因此债权人不受该离婚协议或法院文书内容的束缚。

2. 因为该债款的性质属于夫妻共同债款,即便在离婚时两边明确约好由一方独自承当,债权人依据法律规定,仍有权向原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或两边同时建议全额债权。

3. 防止恶意逃债。若容许能够对立债权人,将为夫妻两边通过离婚手段恶意躲避债款大开方便之门,危害债权人合法权益,打乱社会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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