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收账公司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履行复议案件予以立案:
佛山收账公司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履行复议案件予以立案:
(一)当事人、好坏关系人不服人民法院针对原意见第九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作出的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
(二)除因夫妻一起债款、出资人未依法出资、股权转让引起的追加和对一人公司股东的追加外,当事人、好坏关系人不服人民法院针对原意见第九条第(四)项作出的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
(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针对原意见第九条第(六)项作出的不予履行公证债权文书、驳回不予履行公证债权文书申请、不予履行裁决判决、驳回不予履行裁决判决申请的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
(四)其他依法能够申请复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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