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76099099
Chengdu jurunda Business Service Co., Ltd
成都收账公司债款人逝世,承继人抛弃承继,就“人死债消”吗?
债款人逝世,债款不会“人死债消”,其生前未偿还的债款应由其承继人在所承继遗产的实践价值范围内偿还,抛弃承继的,原则上能够不负清偿责任。现实生活中,由于被承继人未留下遗言,其遗产只能法定承继,如果所有法定承继人均以抛弃承继权为由不以被承继人的遗产清偿其生前债款,则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在法定承继人未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已将遗产管理权移交被承继人生前住所地民政部门或村委会时,法院可认定法定承继人仍系实践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处理被承继人债款的职责,负有在管理的被承继人遗产范围内帮忙清偿债款的责任。
本文成都收账公司整理
成都市金牛区星河路27号附33号
周一~周五:10:00AM - 6PM
友情链接:重庆收账公司,重庆融合幼儿园,重庆隧道防火板,青海收账公司
蜀ICP备202301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