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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收账公司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现象有哪些?成都收账公司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现象有哪些?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央求免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现象有哪些?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央求缓交、减交或许免交诉讼费用。其间,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成都收账公司当事人具有下列现象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日子来源; (二)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养费、抚恤金; (三)最低日子保障方针、村庄特困守时救助方针、村庄五保供养方针或许收取赋闲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 (四)因拔刀相助或许维护社会质疑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遭到危害,自己或许近亲属央求补偿或许补偿; (五)确实需求免交的其他现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央求减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现象有哪些? 当事人央求司法救助,符合下列现象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形成日子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助,或许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归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顿方针的; (三)社会福利组织和救助管理站; (四)确实需求减交的其他现象。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份额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央求缓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现象有哪些? 当事人央求司法救助,符合下列现象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决议立案之前作出准予缓交诉讼费用的决议: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端、交通事端、医疗事端、工伤事端、产品质量事端或许其他人身伤害事端的受害人央求补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求缓交的其他现象。 本文由成都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