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收账公司​代位承继人成年后从未实行奉养责任,应否均分遗产?

成都收账公司代位承继人成年后从未实行奉养责任,应否均分遗产?

 答疑定见:从现行法律规则来看,法定承继以平等承继为原则,关于尽到较多奉养责任的也只是规则“能够”多分而非“应当”多分。但是就代位承继而言,代位承继人仅仅是承继了其父或母作为被承继人的榜首顺位承继人的承继权,并不触及奉养责任问题。这样的准则组织表现了对奉养的正向鼓励,但仍然着重维护以身份为基础的承继权利责任关系。因此,关于代位承继人而言,决议其能否平等承继的根本在于其身份是否符合代位承继的构成要件。当然,此种情况下,如果其他承继人尽到较多奉养责任,也应当是让有关承继人多分,而不是让该代位承继人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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